
玩味行銷之實例系列02:I’m for Windows Live Messenger
昨晚,打開MSN,發現很多人的暱稱上面多了一個很可愛的小圖示:「」,馬上聯想到這應該是什麼比賽、贈獎或是行銷之類的活動,果然不出我所料,今天好友的部落格上紛紛介紹起這個活動。只不過令我更為訝異的是,這個活動的確蠻具有意義的,真的很棒,不是流於俗套的行銷或是贈獎活動。
Waht’s is I’m?很多人一定沒有辦法想像,他竟然是大名鼎鼎的Microsoft所發起的活動,而且是一個公益活動。計畫內容是將Live Messenger的使用者在使用軟體時所產生的廣告收入,撥出一部分給慈善團體、組織,幫助其運作。的確非常的有意義。我從幾個角度來看這個活動:
很高興「玩味行銷」系列的文章,可以受到大家的喜愛,也很多朋友在MSN上跟我討論有關多媒體行銷方面的事情,感覺真的很棒,雖然目前我在當兵(剩四週囉^^)比較少寫有關「玩味行銷」的文章,不過還是很多朋友持續的關注著動態,在HEMiDEMi共享書籤中組成的「玩味行銷」群組也已經突破五十人加入,相信會慢慢的持續成長,也因為如此所以有「玩味行銷系列講座」的構想誕生。
「玩味行銷系列講座」的構想,主要是透過小型的聚會,和大家暢談與暢想有點行銷的議題與點子,我們也會邀請到【Andyliu‧Design】部落達人中對於行銷有所專精與投入的達人,一起來參與與發表心得喔!
詳細講座情形與議程容後再述,在此先作一下小小的調查: (有興趣的朋友,請直接回應本文)
玩味行銷 – 02. 掌握消費群體的要素 文:Andy Liu
不管你是行銷人員或者只是單純想要將自己的商品,甚至是自己的創意、想法、個人品牌推展出去,你一定要懂得「玩味行銷」,將行銷當作是一種遊戲、一場運動、一個興趣來看待。
掌握消費群體的要素
掌握消費群體「要素」還是「要死」?很簡單的就掌握在您的手中!行銷人把握住掌握消費群體的要素,則能夠呼風喚雨,事事順心!有些行銷人則是把消費群體給玩死。
無頭蒼蠅注定失敗:
很多行銷人員所犯最大的錯誤就是「捨近求遠」,砸下許多的廣告經費,企圖吸引更多人注意其商品,這樣的作法常常只是徒勞無功。簡單的說,當你有好東西要與人分享時,你是先找你的朋友,還是路上不熟悉的陌生人呢?在進行「分享行銷」之前,你必須先清楚知道你的「朋友」在何方?
很多網站、組織為何都要有「會員」制度,因為這群會員就是分享行銷最好的「朋友」。這是個很重要的觀念,先將這群「朋友」照顧好,才開始去接觸與認識新朋友。
舉個例子:很多人在經營網站、部落格時,都認為要有高瀏覽人次才是重要,因此常常透過串聯貼紙、連結、留言等等的方式來吸引人們進入自己的網站,使得流量增加,這樣效果很能夠奏效,我自己也嘗試過幾次,的確蠻有用的!一開始就是去別人的網站留言,希望對方也到自己的網站留言或是逛逛,如果我有這樣做,網站瀏覽人次都會增加不少,但是這樣的效力通常只會持續兩、三天而已,過了一段時間,又要重新來過,非常耗費時間與人力。但是後來意會到,其實我只要好好的和「主動留言」的那些朋友「打好關係」,反而更容易「留住」來瀏覽的人群,互動的反應也較好。
其實分享行銷觀念底下的掌握群體,就很像我們交朋友的觀念,若是你可以用心且真心的與人交往,你自然就可以得到一群死忠的朋友,支持著你、鼓勵著你,而且朋友之間便會彼此在介紹新的朋友進去這個圈子,慢慢的擴大。若是你抱著「廣結善緣」的心態,每個人都和他們打交道,卻都只是「一面之緣」,友情深度自然就無法建立。一場聚會中,如果你每個人都和他們聊一下、交換名片,因為交談的不夠深入,對方不僅不能夠好好認識你,甚至覺得你很沒有禮貌,向是一頭蒼蠅飛來飛去的惱人。因此不妨好好鎖定興趣與你較為接近的人士,好好的與他們聊上幾句,讓對方對你的印象較為深刻,這樣絕對是比較好的方式。
再打個比方,當你面臨聯考時,考卷發下來,你總不可能每題都馬上寫的出來,如果你是這題寫一下,想一下,寫不出來,就換到下一題,換來換去,結果時間到的時候,每題都寫了一點點,都不完全,結果得到零分,不如一進考場,考卷發下時,就全部快速瀏覽一遍,找出你最有把握的題目,開始著手,即便最後只有寫了一題,你卻能夠紮實的得到一題的分數。
上一期講到的分享行銷,也有許多人躍躍欲試,重點是怎麼分享,分享給什麼人呢?其實很簡單!你先問看看你自己,你有沒有朋友?(沒有者,就不要再往下看囉!)當你有喜事的時候,你是不是會先分享給自己最好的朋友呢?當你有好玩的事物時,你是不是會先分享給自己最好的朋友呢?(當然,如果你是個吝嗇的傢伙,我就沒辦法囉!)同樣的簡單道理,分享行銷主要就是強調要鎖定「朋友」的族群,當你開始打定行銷你的商品(或是自己時),你必須先鎖定哪些人是你的朋友。有人會問,這樣不是廢話嗎?假設我要推銷牙膏,當然是找有需要使用牙膏的人,什麼朋友不朋友,其實就是找到商品的「使用」族群就可以了,不是嗎?錯!這邊要強調的「朋友」並不是真的會買你商品的消費群體,而是平常業務往來、學生時期等等所累積的人脈,這個族群看似無法幫你「實際」的賺入營收,但是其散發的效益卻是很大。
掌握消費者群體,如果是正統的行銷學,我相信一定可以講出長篇大論,各式各樣的理論都有其背後富含的意義,都很值得去研究與思考,這邊我只想告訴大家,好好去把握住目前擁有的「FANS」,而不是去拓展更多的群體,當你擁有一班死忠的群體時,才是真正建立產品的「消費群體」。否則就像前面談到的例子,刊登再多的廣告(留言),也只不過換來短暫的效益,唯有好好經營你的「朋友」,那才是真正能夠為你的商品、為你個人品牌,帶來更大效益與消費營收的群體。
By Andy Liu 2006/10/17
下期預告:分享行銷的擴散法則
玩味行銷 – 看無名學行銷(01) 文:Andy Liu
寫在前言:原先玩味行銷共有一系列的文章沒有寫完,沒有想到無名小站最近緊接著推出一些服務,造成很大的話題性,因此容我先按下原先「玩味行銷」的系列文章,先行推出「看無名學行銷」的系列文,請大家多多支持與分享心得。
案發時間:2006/10/2
案例名稱:全新個人首頁–邁向Web2.0?
著名的「無名小站」在一片Web2.0的潮流當中,也跟上腳步推出全新版本的個人首頁,標榜著個人化媒體,使用者可以手動的設定各項個人資訊於首頁。非常的新鮮與有趣,使得我這個學多媒體領域的不禁的對其有興趣。不過在此我並不去探究其技術層面的問題,而是就這個事件,探討其行銷的手法。
我絕對的相信無名小站的行銷人園沒有聽進去老師講的:「分享行銷」的觀念。我也不知道哪個傢伙這麼天才,大邋邋的就將行銷的意圖暴露在大庭廣眾之下,難怪引起一片撻伐。
如果大家不是很清楚之前提出「分享行銷」的概念,那我想這個案例絕對是不懂「分享行銷」的一個慘痛教訓與教材。行銷本身就是一把槍,不懂放下卻將之高高舉起的無名,嘗到苦頭囉(雖然他們總是固我,另文探討)。他們將原本大家設計好的個人首頁一下子全部改成新版的個人首頁,立意我相信並不是出於惡意,新的服務的確也有許多好玩的地方(不過技術早就老舊,形式亦然),但是他們錯於將「行銷」的意圖過於明顯暴露,新版的首頁預設就是周董(周傑倫)的圖樣與歌曲,讓人一下子就聯想到這一定和廣告有關係,許多原來VIP的會員紛紛起而撻伐與謾罵,事實上再傻的人都會知道這一定和唱片宣傳與收受廣告費用有關。所幸周董知名度頗高,如果今天換成是一位名不經傳的小明星,大家反應應該更為激烈。
「分享行銷」的概念就是以「分享代替行銷」。試想無名要推初此服務,難道就除此方式不可嗎?為何不先以「分享」的方式開始呢?先不要急著將大家的首頁改成新版網頁,而是先提供影音播放的新功能,說明只有VIP會員可以優先使用,好的東西先與VIP會員分享的方式進行,我想這是最快速的能夠讓大家接受的方式,當然剛開始提供的歌曲可能就只有周董的歌(因為他們有付費給無名),有些會員一定不會用這樣的功能,來破壞自己的版面,但是覺得也有些很喜歡嘗鮮的會員願意使用,甚至他們會開始問說:「有沒有蔡依林的歌曲、劉德華的有嗎?等等」,這時候再針對這些群體進行分析,看看究竟有哪些歌手是大家比較喜愛的,而後去向唱片公司「推銷商品」,例如告訴蔡依林的唱片公司,下次出專輯是否願意在這上面刊登歌曲MV的廣告,因為有許多人希望看到,相對的效益也是會更為突顯,有這樣的理由去說服唱片公司,尋求獲利模式,另一方面又能夠提供會員喜愛的歌曲,不是創造出雙贏的模式嗎?甚至是三贏:一、唱片公司宣傳費用花的有其效益;二、會員能夠聽到好聽的歌曲;三、因為消費者願意使用這樣新的功能與服務,使得無名可以成功的發展出新的廣告與獲利模式。
〔聽完上面講的例子,我相信還有更多的分享方式可以來施行,若有任何的想法或做法,都歡迎提出來並探討其可行性,大家一起學習,一起成長。〕
「分享行銷」能夠讓你的消費眾,徹底的忘記你行銷的意圖,所有的行銷都應該先從分享開始,繼而建立起一群擁護的群體,然後再針對這些群體進行行銷才對。
By Andy Liu 2006/10/3